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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电话,案例分析:轮胎爆胎导致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死亡保险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8-28 00:00 分享至:
朱某驾驶某型货车到一个维修区的高速汽车修理轮胎,修理工人将修好的轮胎拆下充气后,轮胎爆裂,往往严重受伤,抢救无效后死亡。
1。卡车已经向一家公司支付了强制性和商业保险;2。修理部老板黄某赔偿了死者33万元以上的各种费用;卡车车主黄某、朱某和保险公司将此案告上法庭,并命令两名被告共同赔偿死者3元以上。他们已经赔偿了30000元的费用,承担了诉讼费用。
1。原告认为服务区属于道路范畴,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2。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服务区不属于法定道路类别,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道路定义为道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过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公共用途场所。
高速公路不仅是一条孤立的道路,而且是每个距离的服务区。服务区是一个广场,包括超市、饭店、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电话酒店、加油站、车辆维修部门和一系列辅助服务设施。所谓的服务区,是汽车的公共场所。需要通行、停车、等待养护的,应当属于法定道路的范畴。作为服务区的一部分,养护部门应当属于法定道路的范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道路定义为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在道路上的过失或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如果把维修部门定义为道路,那么,在维修过程中发生轮胎爆炸的情况,造成人员伤亡,难道不是交通事故吗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在车辆修理过程中,车辆停止行驶,事故的受害者没有直接接触(即碰撞)。他控制维修部,简单地说维修部正在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车辆所有人将自己的车辆交给维修部维修,从而形成加工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包人在工程竣工时,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承包人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原告是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合同的法律关系,而不是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还认为,当事故发生时,车辆和车辆的轮胎处于脱离状态,即修理工卸下轮胎并修理轮胎,轮胎和车辆分开,属于独立物体,与车辆分开。事故发生时,修理工已经修好轮胎并正在充气,轮胎爆裂。由此可见,当事故发生时,修理工正在履行合同,事故发生,以及保险。公司承保车辆无事可做。
我们认为,轮胎维修是为了满足车辆继续行驶的需要,应视为车辆行驶过程的一部分,不应该孤立地强调轮胎维修环节的法律性质。因此,这种行为属于运输过程中的行为,修理轮胎与事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属于交通事故。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车辆停止运输活动,进入维修厂进行维修,轮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这不是交通事故。但情况并非如此。由于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赔偿能力。
质量检验部门对轮胎爆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轮胎胎面花纹的异常磨损现象表明,在轮胎使用过程中,充气压力不足或过载严重,断面方向的变形量随下沉量的增加而增加。g,两部分之间的作用力增加,轮胎胎冠被异物刺穿,轮胎在使用过程中被刺穿。在修理轮胎时,没有发现轮胎,并且没有向更高的压力充电,导致轮胎爆炸。结论是轮胎爆炸不是制造质量问题。
从鉴定中可以看出,轮胎爆炸是由于使用和维修不当造成的,车主和维修人员都对此负责。
作为朱某的老板,长期从事运输业务,应该熟悉轮胎的使用和维护方法。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载。朱某知道轮胎安全存在隐患,不应该冲压过高,但仍然需要维护。人员遇高压,导致维修人员往往放松警惕,最终发生爆炸。对此,朱某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受雇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艾伦斯工作人员经常死于工作。修理部的老板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维修工作专业化,轮胎状况及充气压力清晰,在充气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将修好的轮胎放入铁筐内,未仔细检查轮胎状况。它负责爆炸,是主要的责任。
第一审法院确定业主与修理工的责任比例为40%和60%,我们认为是合适的。通过以上的分析,双方都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死者,然后按比例,由维修部门的业主和卡车车主赔偿。
修理工受伤后被送进医院,获救后死亡。本案的原告,修理部业主黄某,在医疗、丧葬、住宿、交通等费用上共支付了26000多元。根据国家网消息,原告向死者家属支付了450000多元。工伤赔偿标准。经协商,原告的赔偿金额超过330000元。
保险公司认为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不应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而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损害赔偿金远远低于工伤标准,无形中减少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职工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因劳动关系缴纳保险费。ED损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维修部门应是个体工商户,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向职工(修理工)购买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c的有关规定办理。LAIM补偿。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保险人承担了替代责任,即被保险人(所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这种情形的原因是人身损害赔偿,因此保险公司承担替代责任是合理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求赔偿。
1。根据第一审法院确定的业主与维护部门之间的责任比例,即由维修部门承担60%的责任,由业主承担40%的责任,对死者的赔偿额进行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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