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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电话号码多少,离婚夫妇竞争住房是否合理律师:谈判建议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9-10 00:00 分享至:
天津北方网络新闻:吴佩俊和他的妻子Yin Mu,一直担任管家,已经离婚,引起房地产纠纷。他们都想得到房地产,尹母终于提出了房地产招标。
吴培军自从两年前失业后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了,而他的妻子尹某被公司老板重新雇用了。于是夫妇俩决定让吴培军在家照顾孩子,而尹则负责在外面工作挣钱养家。艾军不想在家做厨师,但不知怎么地,他找不到一份太令人满意的工作。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越长,他就越不想工作。
两年后,吴佩俊的女儿上了小学。他越来越觉得阴看着他不开心,抱怨自己无事可做。吴培军心情不好,经常和妻子吵架,甚至开始打架。他的感情破裂了,很快两个人就分开了。不久,尹提出离婚。尹决定在离婚后抚养女儿,并要求吴培军以他们的名字给自己买房子,但是吴培军不同意。
吴培军说,他们的财产是婚后共同购买的,如果房子要离开,他没有工作,经济问题肯定会出现。结果,两对夫妻争夺财产并开始争吵。四个多月来,尹不能等待。她说她厌倦了每天吵闹,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既然我们都想要房子,我们为什么不同时投标呢我们俩都竞相投标。高价竞买人获得房屋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吴佩俊听了这个建议后犹豫不决。毕竟,他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第一次,因为离婚争夺住房,他不知道是否合理。
荣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梅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的价值和所有权,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下列案件:(一)双方当事人一方主张房屋离婚律师电话号码多少所有权,同意通过竞价取得,应当许可;要求房屋所有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3)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拍卖房屋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房屋分为所得。夫妻双方力量相等,均要求房屋所有权的,经双方同意依法可以竞标的,或者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解决住房所有权问题。
吴培军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了,也就是说,没有稳定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在经济能力上没有优势,所以很难以公平的方式与尹竞标房地产,建议他们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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