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枣庄律师网,为您推荐专业的枣庄交通事故律师、枣庄合同法律师,枣庄离婚律师!
返回列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责任认定 >
8岁男孩溺水坑父母拒绝接受判决,质疑责任分工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5-02 16:01 分享至:
河沙挖掘没有回填,导致一个8岁的男孩在采砂溺水的深坑中游泳,在死者父母的悲痛之后,当事人、承包商和实际承包人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他儿子赔偿。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失。

近几年来,由于非法采砂,到处都找不到被淹死的人的沙坑。由于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法律界人士说,这主要是由于缺乏严格监管造成的。

春节来临的时候,每个人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姚正声沉浸在失落的儿子的悲痛中。2月3日,他拿着儿子姚冰洋的照片,眼睛开始湿润。

8岁的姚冰洋和他的两个同伴来到弋江县弋江镇大岛村的河段游泳,姚冰洋游到河底,当他在寻找姚冰洋时,发现姚没有踪迹。

姚冰洋的两个同伴有点紧张,然后他们拼命喊姚冰洋的名字,但没有回应。两个孩子急忙跑到银行的上游,喘着气想让姚冰洋的父母告诉他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姚冰洋的父亲突然觉得天塌下来了,他一路跑到现场,发现儿子的车祸恰巧是一个没有证据的公司所形成的一个沙坑。

此后,姚正声得知,2007年5月29日,Yongfeng Tongda Luqiao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与大陆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建成了105条全国公路大洲公路。随后,通达公司批准了秦县辛倩镇七镇私营业主香港的建设。

同年下半年,通达公司在伊斯河的一段约1至2英里的达州村开始实际修筑和挖掘道路沙路。新村县水务局未批准采砂,在采砂区形成一个长约40米、宽10米、宽3米的沙坑,工程完工后,洪永俊没有回填大坑,也没有设置任何一个坑。安全警示标志,造成危险事故频发。

2008年6月的一个下午,姚苟柴带着他的孙子到大洲村去洗澡。孩子进了深坑后,Yao Ko Chai去救他的孙子。由于沙坑的水太深,两个人不会游泳掉进坑里。幸好姚国东在浴缸里洗澡,看到2人获救。自那以后,沙坑里引发了三起类似的危险事件。

姚正声还了解到,当洪永俊非法挖挖沙砾时,一些村民反映了新黔县河道管理部门的情况。河道管理人员已到现场勘察预防,但洪永俊不仅没有停止挖掘,还煽动了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以防止执法。

姚正声认为,Tongda公司和村委会应该为他们的儿子承担一定的责任,为此,他一再要求对方赔偿,但另一方说他们与自己无关。

2008年8月,姚正声和妻子邹赫颖告诉通达公司、洪永俊和沂水村村委会前往新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超过1400万元的赔偿金和诉讼费。损失。

在法庭上,姚正声说,工地上的砂矿位于附近的村民经常洗澡和涉水过河,并在沙子后,留下了一个直径超过十米和几米深的大坑。三被告没有填塞。在大坑内填满时间或设置警示标志,造成危险事故的频繁发生,严重危害周围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最后,姚冰洋作为雇主和承包人的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办事。

通达和洪永俊争辩说,事故不是以公共通道为基础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采砂时间都处于洪水期,对该段没有安全保障。

新干县法院的审判,认为姚冰洋死于伊斯河游泳溺水。他的父母照料年轻的姚冰洋,在田大河的一条河上随意洗澡,在修路过程中,擅自集中和大量的河道排沙,明显改变了河床的特点,并有一个证书。AIN与姚冰洋的死亡有关,并应依法承担一定责任。

2008年11月18日,法院决定通过通达公司对姚正声和邹赫颖赔偿9116元的法律损失作出判决;洪永俊和大洲村委会不负责任;姚正声和邹赫颖的其他上诉均不起诉。港口他们。


上一篇:杭州的轻微交通事故不需要等待交警上传照片。 下一篇:环卫工人被撞:事故责任未查明,谁该为钱买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