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枣庄律师网,为您推荐专业的枣庄交通事故律师、枣庄合同法律师,枣庄离婚律师!
返回列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保险理赔 >
北京市供热合同公开示范会议召开后,要求供暖企业不仅要退款,还要赔偿违约金,今年供暖前才出台。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8-03 00:00 分享至: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邀请了消费者代表、供暖企业、专家、《住宅供暖合同》(按地区收费EDI)。举行了公开示威。根据简报,正式供暖合同将在今年的采暖季前出台。

有几位与会者指出,现行合同规定,消费者和供热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供热企业违约太轻,要求供热企业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不仅要退还采暖费,而且要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供暖申请期间,消费者认为收取过高的基本费用占60%,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Lianjian市工商局合同部主任介绍,供暖温度标准是最核心的条款,也是公众意见中最集中的部分,因此,合同规定,在正常天气条件下。在采暖期内,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者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和采暖系统,应当保证起居室和起居室的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度,无需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或供暖系统的改造。房屋,当室外平均温度在7℃以上时,卧室和客厅的温度不应低于18摄氏度,室外平均温度低于-7℃;E卧室,客厅温度不应低于16度。当实际温度有争议时,可以聘请合格的第三方进行测试。

为了配合今年4月1日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工商局、市市政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居民供热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是政府制定的第一份统一、规范的合同。今后,供暖用户应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供热合同实际上是方法的延伸。


上一篇:北京省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18 下一篇:北京市于2018颁布了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并分别制定补贴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