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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5-03 09:02 分享至: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党在第十八届中共中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是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天文鉴定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收费管理。ISE,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国家公共事务和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行政管理局)关于广播电视、广电总局关于教材分散化和部分服务定价的问题(价格{ 2015 } 1199),当地司法鉴定费应在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到目前为止,还有STI。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湖北等省(区、市)17个省(区、市)尚未制定,必须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的要求,对司法鉴定标准进行相关工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在社会发展水平上,应考虑评价成本和难度等因素,科学制定司法鉴定费标准,收费形式主要采用工程费的形式,并设定单个鉴定项目的最大限额。研究和规范建立收费标准浮动费率,避免评估机构之间恶性竞争,促进评估行业有序发展。

司法部司法鉴定局根据《关于加强司法鉴定收费专项管理的通知》({ 2017 } 4),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的专项管理,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要高度重视。领导同志要亲自听取报告,研究落实措施,做好部署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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