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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首次提起公诉,非法销毁15亩耕地。
来源:枣庄合同法律师发表于:2018-05-07 09:14 分享至:
人民网滕州4月10日日电(记者孟玲洋通讯员刘良梦倪宜祥)近日,滕州检察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张牟非法占用农用地销毁资源给予滕周法院起诉法院责令张牟承担恢复15.141亩基本农田原状的民事责任,这是自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枣庄首次提起的公益诉讼。

据调查,2016年11月,张在滕州龙阳镇河谷村东部承包了57亩基本农田,2017年6月至十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擅自开采花岗岩片麻岩(风化砂)。耕地占用量大,造成15.141亩基本农田垂直深度达3~10米的大坑,种植带严重受损,根据枣庄国土资源局的鉴定,非法占用耕地的条件。15.141亩耕地被破坏。

我们认识到,张的行为除了破坏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的犯罪外,还可能破坏耕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属于检察机关带来的犯罪分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滕州检察院民政局长刘玲告诉记者,我院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深入Longyang镇等地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据,证据及时固定。

最后发现,非法采砂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状态依然存在,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经检察长批准,枣庄市医院和山东省会进行审批,3月22日,滕州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报道,检察机关发起的公诉制度于去年7月1日成立,是民事检察机关履行检察机关的新职能。ErestE诉讼,滕州检察院检察官进入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腾达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诉讼,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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